Web2.0的不公平競爭

January 17th, 2007

雖然不是每一個Google推出的產品都能有很好的成績(例如Google Answers, Google Video等)。但在矽谷的Web2.0公司不但擔心Google不會把他們買下來,還要擔心Google是不是會自己開發同類型的產品與服務。這麽說誇張嗎?許多Google的產品不但是免費的,而且網站上沒有一點廣告(例如Docs & Spreadsheet)。有多少公司能這麽大方呢?

小公司沒有雄厚的財力跟以建立起來的品牌做後盾。小的Web2.0公司要能有競爭力,比大公司更要靠自己產品的魅力。大公司想要搞個社群網站可以說做就做(雖然不代表就一定能成功)。甚至有些大型的媒體公司進入Web2.0市場也是爲了自己原有產品與服務的長遠發展(譬如News Corp.MySpace)。簡單一句話,大公司搞Web2.0就好像百貨公司的董事長在夜市裏賣鹽酥雞–完全毫無困難,隨時可以開、隨時可以關!

放眼看台灣的Web2.0行列,有哪些是背後有大公司在支撐呢?KijijieBay的子公司。雖然eBay也是網路公司,但畢竟已經是規模這麽大的企業了。I’m TV年代創立的。Xuite中華電信無名小站Yahoo!奇摩買走了。PLAYblog遠東集團底下的公司。Portal2.0背後則是PCHome。不是說這些網站就因此不好。但他們不是創業家辛苦的結晶,在我的心目中就遠不及其他的網站值得我來支持!

相對來説,像推推王PPolisDinBenDon迷你窩這種小公司(甚至是一個人在努力)才真的需要大家來鼓勵。創業不容易,不是人人都做得到。在嘗試的人需要我們的肯定。在期待台灣Web2.0能更蓬勃的同時,由衷地希望看到有更多的Web2.0網站背後是創業家而不是大企業!坦白說,小公司遠比大公司更有可能做出些真正創新的產品!

“車庫”創業家加油!

4 Responses to “Web2.0的不公平競爭”

  1. 倫倫3號 Says:

    看到你這篇文章讓我想起我之前也寫過一篇很類似的~
    http://allen080.blogspot.com/2006/11/blog-post.html
    最近台灣很多單位都想看看Web 2.0能不能突破軟體產業的窘境
    不過這些單位如果一昧的亂開一些站,而沒有想好如何維持站的生存的話~
    大概長尾還沒長出來,就結束了…

  2. 太強了 Says:

    原來迷你窩只有一個人做?

    那實在也太強了吧 @_@

  3. Allen Says:

    你誤會了。是“定便當”是一個在做。。。

  4. 太強了 Says:

    sorry 文章內容真的讓我誤會到了 Orz……………(有shock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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