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落格與言論自由
April 11th, 2007
國外部落格圈子最近有一個不小的事件。Tech blogger Kathy Sierra遭受部落格留言和其他網站中的内容威脅後,引發對部落客行爲作規範的討論。
- Kathy在自己部落格上對此事發表的内容
- Michael Arrington對此事的看法
- Tim O’Reilly提出的blogger code of conduct
- 紐約時報對此事的報導
相關的文章太多了,我就不翻譯了。我只說說我自己的看法。。。
網路上的確是什麽樣子的人都有。加上網路大多數的時候允許我們隱藏在一個代號和暱稱的背後發言。往往讓許多人的言論反映出了我們最糟糕的一面。部落格的留言功能就是這個現象最“蓬勃”的地方。我自己寫部落格也有好多年了,因爲看我部落格的人並不多,所以我很少會收到讓我覺得帶有惡意的留言。但我自己一直認爲我有權力刪除我認爲帶有惡意、或因任何理由讓我覺得不妥當的留言。
我知道很多人不同意我這個看法。很多人認爲這麽做是censorship。而且違背了部落格該有的一個開放、自由的精神。
是的,開放、自由的精神是值得鼓勵的,但是這就是這些人扭曲言論自由的地方了。什麽是言論自由?言論自由不是你想說什麽就可以說什麽。任何形式的自由都帶著相應的責任。譬如說,一個社會賦予你宗教的自由,就代表了你有需要尊重不同宗教的責任。回到言論自由的範圍。在你發表一項言論之前,你有責任需要尊重別人的權益。想說什麽就能說什麽嗎?不是這樣的!
再來,部落格真的是一個開放的“空間”嗎?我從來就不這麽認爲。我倒認爲我們可以將自己的部落格比喻成是我們自己的家。我家裏的事情我自然有權力做主。部落格的開放並不代表我放棄了我對自己的“地盤”原有的權力。如果有人來我家裏說什麽不堪入耳的話,我會毫不猶豫的請他出去。相對來説,如果你在我的部落格裏留了什麽惡意的言論,不好意思,我不會客氣的。我會毫不猶豫的刪了你的留言。我侵犯了你的言論自由嗎?一點也不。你如果這麽覺得的話,或許你需要重新思考什麽是自由。
這兩天才在一個部落格的留言裏看到有人砲轟作者的用詞不當。(真是所謂樹大招風啊。。。)換做是我被這麽轟的話,我大概也不至於選擇刪了這些留言。但我覺得留言的人已經可以說得上是帶有一定的惡意了。畢竟表達你的不滿或不同意有很多方式。要怎麽措辭是有選擇的。
當然,這個例子跟Kathy Sierra覺得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有一段距離。但我想說的是,我不見得支持Tim O’Reilly的code of conduct,但我絕對認爲部落客可以自己決定要怎麽處理自己部落格上的留言。留言者的言論自由建立在對我的尊重這個基礎上!
April 14th, 2007 at 4:26 pm
[…] Allen:部落格與言論自由 […]
January 5th, 2008 at 11:57 pm
同意你的看法
我也在那篇文章留了言
我是覺得該站長在一開始就應該把那個第一個挑起無意義的留言
徹底讓她消失在網路世界上
讓她化於無形